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人大代表雇凶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30 半岛都市报

  本报讯3月14日,西安中院一审对2004年轰动一时的“高陵县原人大代表5·21雇凶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高陵县原人大代表种永奇被判无期徒刑。其他8名罪犯分别被判刑。种永奇表示要上诉。

  2003年12月,高陵县的张斌等人因先前与种永奇等人发生争执,张斌等十多人持凶器将种永奇等人打伤。2004年3月,种永奇等人商议报复张斌。经预谋由种永奇出钱,王强负责
雇凶殴打张斌。2004年5月21日,由种永奇、王强等人雇来的几人,在高陵县高刘村附近,用刀将张斌砍死。 (浩文)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SKII化妆品遭投诉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花样滑冰世锦赛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嫁入皇室的女人们
深圳提高购房贷款首付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