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希:《反分裂国家法》有利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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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张勇樊曦)国务院台办副主任王在希15日在此间表示,《反分裂国家法》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也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从而更加有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有利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国务院新闻办15日邀请王在希就《反分裂国家法》回答记者提问。王在希在记者会上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这部法律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把我们党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他表示,《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两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这部重要法律,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乃至对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王在希指出,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符合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最近一个时期,台海紧张局势出现某些缓和的迹象,台商春节包机已经实现,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问题也在取得进展,这都是两岸同胞共同努力的结果,应当珍惜。王在希说,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强调指出:“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台湾广大同胞的庄严承诺。”我们希望两岸同胞团结起来,共同努力,共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光明前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