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处理牛儿庄矿被淹事件责任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44 每日新报 | ||||||||
河北省有关方面认定“ 9· 26”淹井事件为特大责任事故 据新华社石家庄 3月15日电记者15日从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邯郸市峰峰矿区小煤窑永顺煤矿违法越层越界开采,造成国有大矿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牛儿庄矿淹没,经济损失高达3.8亿元的特大事故,目前已经查明,被认定为特大责任事故。
去年 9月 21日零时许,峰峰矿区小煤窑永顺煤矿违法越层越界开采,发生透水淹井事故,但未向有关部门汇报。 9月26日零时18分涌水通过采空区溃入峰峰集团牛儿庄矿, 9月30日牛儿庄矿被淹没,还淹没峰峰集团五矿109采区和中央区,同时威胁薛村矿安全。虽然这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巨大,直接经济损失达23720.96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4554.17万元。 事故调查组全面调查后认定,牛儿庄矿“9·26”淹井事故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处理意见,得到了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批复同意。据介绍,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矿长王保新,副矿长王军生、王梅增,包工头黄再强,技术负责人王希奎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事故后逃匿的黄再强和王梅增,决定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此外,另有18人受到行政处理。 河北省还对永顺煤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有关部门吊销该矿的有关证照,由峰峰矿区政府对该矿予以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