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转型看农民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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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45 南方日报 | ||||||||
声音 党国英 从社会转型这个大的历史背景下认识农民问题,我们的头脑可能更清楚一些。
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意味着经济结构和社会制度两方面的转变。在类似我国这样的经济高度集中控制的国家,实现转变常常遇到很大的困难,而困难的焦点又往往是所谓农民问题。 经济结构的转变总是表现为对农民从土地上的排挤,如果非农领域资本积累的速度不足以适应农民被排挤的速度,就会发生农村“过剩”劳动力问题,农民收入增长将出现长期停滞,城乡收入差距将迅速扩大。而这正是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在社会转型中面临的情况,中国也不例外。 如果仅仅是结构调整引起农民的痛苦,还不足以引发农村危机。使得结构调整对农民的排挤转变为农村危机的原因,则是国家不当政策造成对农民利益的侵害以及市场结构不完善产生对农民的剥夺,其中前者往往是关键所在。 市场由人和人所组成的利益集团构成,其中有的集团会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垄断性。如果不考虑政治因素,仅仅信息不对称就会造成剥夺。普通农民通常在流通领域同时遭遇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和农产品采购商价格策略的利益侵害,也不具备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如果没有政府恰当的政策支持,他们就总是扮演利益受损的角色。 从许多国家社会转型的经验看,上述两种侵害和剥夺常常发生。只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的国家比较幸运,对农民的剥夺时间较短,程度较轻,因而农村危机未曾严重阻碍社会转型进程。比较起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急于求成。 在我国,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产品和工业品之间的所谓“价格剪刀差”已经产生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近20多年中的土地转移更使农民遭受巨大的利益损失,还有其他的一些政策也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农民的利益。至于中国农民的市场环境,其中更是不同的市场主体纠缠在一起,在农民的观念中,市场和国家几乎是同义语。基层政府动辄进入市场,供应商、采购商、土地开发商,各种角色都可能去扮演,而最重要的施政者和仲裁者这类角色则决定了他们在进入市场时的先天优势。政府作用突出了,但同时这种作用也给农民制造了抱怨的对象。 面对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民,政府该有如履薄冰的慎重,应特别注意在这几个方面下工夫:第一,要在宏观经济大体稳定的前提下,加快工商业资本积累的速度,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以便缩短“劳动力无限供应”的经济阶段。中国的“市民工”和“农民工”这样的分野也要尽快消除。第二,要大力约束地方政府,让他们不去做市场上的“交易者”,而尽可能地做“仲裁者”。要让农民知道市场和国家不是一码事,国家是农民在市场上的帮手。做到这一点,社会转型的风险就大大降低了。第三,不遗余力地建立社会公正,大力提升农民的社会权利,消除社会转型的隐患。 摘自《学习时报》2005.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