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村村都要建消费投诉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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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9:35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济南3月15日电(王志、周海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决定,今后山东省每个行政村都将建起一个消费投诉站,从而使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可进行投诉举报,有效缓解农民投诉难、维权难等难题。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消费维权体系不健全,农民购买了假冒伪劣食品、农资等商品后,常常因投诉无门而不得不忍受不法侵害。这不仅助长了假冒伪劣商品在我国农村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规定,村村都要建起的消费投诉站由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联合设立,名称统一为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人员由自愿、无偿服务的“3·15”志愿者担任,在资源利用上具有共享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