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多收1元钱车费 的哥赔乘客1.3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9:53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因多收1元钱的车费,乘客与司机打了起来。昨悉,出租车司机万师傅被青山区法院判处犯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去年10月8日上午,万师傅搭载两乘客李某和王某来到青山厂前街建设银行附近。李某要求下车,此时计价器上显示价格为6元钱。万师傅看到该处不能停车,于是掉转车头,将车停在了马路对面。谁知就这一会的工夫,计价器上的金额跳到了7元。
李某称:“我叫你停车时是6元,你不停,现在这多出的1元钱我不给。”万师傅分辩说:“要找个能停车的地方才行啊。”双方发生争执,最后,李某仍下6元钱后,朝万师傅眼睛上打了一拳,骂骂咧咧地和同伴下了车。 万师傅越想越气,拿出车内的扳手追上李某,将其打倒在地。 事后,万师傅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3万元。(记者 陈玲 通讯员 秦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