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小学设“特殊安全保护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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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35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记者3月15日从沈阳市综治委了解到,沈阳市将在中小学及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 特殊安全保护区”,并采取学校门前划斑马线、设红绿灯等八大措施,保护百万师生在校人身、财产安全。 沈阳市现有中小学校近1500所,师生104万人。中小学校及周边的治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威胁着老师、学生 的安全,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消除安全隐患,市综治委决定
具体措施是:设立“一长、一站、一支队伍”(即一名法制校长、一个民警治安值勤站、学校聘用两至三名正规保安 员);由管片民警、“网格化”巡警和社区公益保安队伍承担起学校重点时段、区域的治安管理、巡防任务;取缔校园及周边 摊点;清除校园及周边200米之内的网吧;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诈骗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门前划斑马线、设红绿灯、警示牌,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安排专门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定期对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 施进行安全检查;整改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隐患。 沈阳市还成立了学校特殊安全保护区领导小组。市综治委将此项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除了表彰贡献突出的单位和 个人外,将对学校及周边地区不安全问题解决不力的责任部门下发《督察督办通知》,对导致本地区学校及周边发生重大案( 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查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伏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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