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警推出9项便民新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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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35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王鹏实习生董宝玉)昨天下午,沈阳市交警支队对外宣布了车管处新近颁布的9项 便民措施。3月1日起,沈城的有车一族又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了。 1.车辆管理费取消
所有参加监督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均取消原本需缴纳的15元车辆管理费。 2.车检费就收一次 过去的时候,如果车辆在年度检验中初检不合格,那么每复检一次都要缴纳80元的检车费。现在开始,只需要缴纳 一次便可以了,多次检验也不需重复缴纳费用。(单车每天最多复验3次,而后可凭交费单据免费检车。) 3.异地检车 对不能按期回沈进行车辆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异地委托检验申请,到车管处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 进行委托外地交警车辆管理所检验。办理人可持相关车辆手续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无需车主亲自到场。(大型载客汽车和涉及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或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除外)。 4.新车免号牌费 对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免收号牌安装费及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费用。(原价格为20元/套) 5.新车行驶证减价 新车注册时行驶证工本费由原来的50元降至15元。 6.车辆信息网络化 设立车辆信息对外公布网站,网址为http://www.sycs.net,在沈阳车市网对外发布车管信息。 为了使车管处的业务对外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办事流程和下载办理相关手续的表格,且指派专人负责,对于类似车辆报废信息 等项目定期公布。 7.传真也能办业务 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在车辆管理所辖区域内迁移、联系方式变更的,改变以往到车管处 办理相关手续业务流程,现在只需要填写《变更备案申请表》,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车辆管理所备案。(传 真号码:25832764) 8.补牌不登报 补机动车牌照、行驶证手续取消登报环节,使车主免去了100元的登报费。同时为了制约“车牌绑匪”,车管处规 定,车主可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减半缴纳费用,并且可以只花50元钱,补单个牌照。 9.未登记也可开车 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驶出本行政辖区,机动车主办理临时牌照只需提供证明凭证(发票、合格证和车主身份证) ,一日内便可领取临时行驶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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