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与内地6省市建立维权合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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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47 北京日报 | ||||||||
新华社澳门3月15日电 记者从澳门消费者委员会获悉,目前它已与内地6个省市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建立了消费者维权合作机制。 澳门消委会已先后与北京市、上海市及广东省、山东省、福建省等6个省市的消委会(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在共享消费信息、妥善处理彼此居民的消费纠纷问题方面建立了合作机制。
澳门消委会希望通过广泛的合作机制,为澳门与内地消费者建立一个安心消费的网络。不久,消委会还将安排已签协议的内地消保组织举行联合工作会议,进一步掌握各省市消费者的需求与相关情报。 随着内地开放港澳“个人游”的省份不断增加,内地游客来澳的人数不断上升,2004年已近953万人次,较2003年上升近66%。同时,澳门居民到内地各地旅游购物也逐渐增多,澳门与内地的消保组织均认为有必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