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广场地区实施“三禁” 吐痰最高将罚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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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55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上午,崇安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在火车站广场集中宣传“三禁”管理,并宣布: 在火车站地区吐痰最高将罚200元。 《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05年3月15日起在火车站广场地区实施,
图:宜兴民工龚先生在阅读《条例》(陶天成摄影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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