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火车站广场地区实施“三禁” 吐痰最高将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55 江南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上午,崇安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在火车站广场集中宣传“三禁”管理,并宣布:

  在火车站地区吐痰最高将罚200元。

  《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05年3月15日起在火车站广场地区实施,
崇安区城管行政大队会同车站地区管理处、城投广场营运部等相关责任部门联合实施管理,组建一支由15名执法人员、20名志愿者组成的管理队伍,对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者一般罚款20-50元,对便溺者一般罚款50-100元,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最高将罚款200元。

  图:宜兴民工龚先生在阅读《条例》(陶天成摄影报道)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SKII化妆品遭投诉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花样滑冰世锦赛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嫁入皇室的女人们
深圳提高购房贷款首付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