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从“维权案例”公布乱看“维权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1:06 京华时报

  作者: 曹林来源: 《江南时报》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各地都习惯性地公布了去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之类的东西。11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04年该市十大消费维权案;13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去年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十大案例;10日,烟台市质监局公布了2004年十大维权案例和十大消费警示。

  在三个地区,由三个不同的部门发布了“十大维权案例”。由这种“维权案例”公布之乱,可以窥见到消费者“维权难”之一斑。

  对各部门来说,公布“维权案例”既能提升部门形象,展示部门政绩,还能带来部门利润。也就是说,大家争先恐后地公布维权典型案例,是在争着表功,争着做讨好而不吃力的事情。

  “大家争着做好事”实际不是什么好事,这折射出各部门分工紊乱和权责错位:在紊乱的分工下,因为缺乏明确的权责规定,很多事情这个部门可以做,那个部门也可以做———这种多龙治水的格局下,大家一方面会争着做那些能给自己带来利益、代价又很小的“好事”,另一方面会争着逃避那些不能给自己带来利益、代价又很大、但能给老百姓带来利益的“好事”。

  这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在替消费者维权这件事上,交织着众多责任部门,由于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清楚、管理不明晰,给推诿卸责留下了很大的空间———既然这事情质监部门也可以管,凭什么找工商局啊?既然法院也是责任部门,凭什么让质监局出力?

  平日争着推诿卸责,节日争着张榜抢功———这是权责紊乱的必然结果,也必然造成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的维权难。摘编自《江南时报》3月15日文/曹林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SKII化妆品遭投诉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花样滑冰世锦赛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嫁入皇室的女人们
深圳提高购房贷款首付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