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4月1日起使用乙醇汽油 禁止销售普通汽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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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4:2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3月16日消息 (记者 张树国) 从4月1日零时起,安徽省将全面封闭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同时禁止销售普通汽油。 国务院首批确定在安徽、河南以及东北三省开展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其中安徽、吉林、河南三省为车用乙醇汽油生产基地,据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李朝东介绍,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按计划顺利进行,全省16个调配中心已基本建成。目前设
车用乙醇汽油是在汽油组分油中按体积混合比加入10%的变性燃料乙醇后作为汽车燃料用的汽油,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可部分替代不可再生的石油资源。研究结果表示,燃料乙醇作为汽车燃料具有辛烷值高、抗爆性好、含氧量高、可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排放等优越性;同时,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还可以使汽车尾气中一氧化碳排放量减少30%,碳氢化合物排放量减少10%以上,对促进能源、环境和农业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以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有关专家介绍,由于车用乙醇汽油和普通汽油可以任意混用,对发动机、动力不会有影响,到不供应车用乙醇汽油的外地出差也完全不必担心。车辆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不需要对发动机进行改造,行程3万公里以上的车辆在首次使用前,最好要对油箱、油路系统和有关部件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查和清洗。按照国家规定,车用乙醇汽油执行普通汽油的基准价格,安徽省为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每升还将优惠0.1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