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警车人行道上撞死行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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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5:23 北京晚报 | ||||||||
分局督察已介入调查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昨天中午11时20分左右,在海淀区花园东路的一条人行横道上,一辆警车撞死了一位当时正在过马路的卖报人。今天上午,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事故责任仍在认定中,同时海淀分局督察已经介入调查。
目击者称,当时警车从南向北行驶,而卖报人正推着一辆好像改装过的自行车横过马路,当他走到马路中间时,那辆警车飞驶过来,将卖报人撞飞,自行车也被撞得严重变形,车轮都飞了出去。卖报人身边出现了一大摊血迹,一只鞋子也跌落在身边不远处。事故发生后,从警车的驾驶座上下来了一个身穿警服的人,他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几分钟后,大批警察赶到现场,将现场封锁。交警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 记者从海淀警方了解到,该辆警车刚出完任务,当时正要赶回派出所。现场目击者说,事故现场有一个人行横道,原来有红绿灯,但一直没有亮过。交管局方面介绍说,事故责任还在做进一步认定。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现场很多群众反映,这条路口经常出现人车争道的场面。 网络编辑:康琪雪 硫酸猛泼男友捅死男友父亲 不服电子眼 状告交通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