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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将发网络电视牌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6:08 深圳晚报

  广电总局将发网络电视牌照

  电信运营商暂时无缘网络电视

  上海消息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广电总局将在3月中下旬正式发放网络电视(IPTV)牌照,不过电信运营商不在首批牌照发放范围之列。记者日前获悉的这一消息被权威机构证实
。据悉,首批获牌公司将是广电系统内部公司,中央电视台的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文广集团下属东方网络电视有限公司的可能性最大。事实上,早在1999年,国家曾发布75号文件,禁止广电、电信两大行业相互渗透,然而在IPTV出现之后,这一政策的执行遭遇到了困境。2004年7月,广电总局颁发39号文,要求已领取《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申请更换许可证。也就是说,广电总局将重新确认网上信息传播的从业资格。这给电信运营商带来希望,因为只要获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电信运营商发展IPTV才名正言顺。据了解,广电总局很早就展开了基于有线电视网的数字电视的推广,做了大量普及工作,但市场一直没有热起来。当基于IP协议宽带数据网的IPTV出现后,广电总局发现,电信运营商正在试图利用这种新型业务进入自己的领域。专业人士透露,数字电视和IPTV不过是实现相似业务的不同实现模式,目标市场同为个人住宅用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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