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完全合法合情合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6: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国台办驳斥台当局所谓声明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昨日就台湾当局“陆委会”3月14日下午针对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的所谓声明发表谈话。 发言人说,台湾当局“陆委会”的声明完全无视这部法律的宗旨和内容,恶毒歪曲这
发言人说,我们相信大多数台湾同胞能够理性、客观地理解我们立法的宗旨,感受到我们维护台海和平、改善两岸关系、维护两岸同胞利益的真诚意愿。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务院台办副主任王在希和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许世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高铭暄,就《反分裂国家法》答记者问。 王在希在记者会上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体会议,在没有一张反对票的情况下,以空前的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说明制定本法律充分反映了13亿人民的意愿,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许世铨答问时说,岛内的分裂势力从一开始就把这部法律“妖魔化”,称其为所谓“战争法”、“战争动员令”等,导致一些台湾同胞对《反分裂国家法》产生误解和疑虑。但如果广大台湾同胞看了这部法之后,或者认真地研究了这部法律之后,这种疑虑会逐渐消失的。 高铭暄在答问时表示,这部法律除了是以合法程序通过以外,内容也是十分合情合理的。只要不存心搞“台独”,你不会感觉到这部法律对你有什么威胁。相信这样一部合法、合情、合理的法律,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支持和理解。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