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年老字号“王老吉”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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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7:29 CCTV《全球资讯榜》 | ||||||||
在我国南方的很多地方,“王老吉”是人们每天必喝的一种清凉饮料,现在,这种饮料已经打入了北方很多的地方的 市场。没想到,这个百年老字号今天却被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它的成分当中有一味中药被认为是禁止加入的药品。 原告刘殿林于2005年2月4号在北京王府井东安市场购买了一桶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王老吉凉茶 ,购买后,它发现产品包装上表明的配料当中,有一味叫作“夏
原告认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王府井东安市场的生产和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 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事实上的欺诈行为,要求法庭依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退回货款,并按照1+1赔偿原则进行 相应赔偿。今天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一次进行了公开审理,经法庭质证、辩论,法庭未当庭做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