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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费”有标准乱收费可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8: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乱收‘考评费’成了一些培训机构牟利的手段!”本报自上周开通3·15培训维权热线(028-86969199)以来,接到不少读者对培训“考评费”的投诉电话。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考评费”有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乱收费,学员可以通过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在成都某单位当人力资源主管的张先打进热线反映,去年上半年,他看到设在陕西街的某学会举办的“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几经咨询,他交了2000多元钱报名,其中有400元
是“考试评定费”。后来,张先生发现,该培训机构的收费明显比另外几家人力资源管理师收费要高,特别是考试评定费,其他学校只要260元,并称这是物价部门的规定。张先生找到学校要求退费,对方多次推诿,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随后,记者采访了四川省物价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该局明确指出,虽然各种培训的培训费物价部门已经放开,但是考核评定的收费却是物价部门统一规定的。对全国统一鉴定的营销师,其考评费为260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4级)考评费120元,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评费160元,人力资源管理师260元。考评费包括考试、评卷、监考、论文审定、证书工本费等。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乱收费,学员可以通过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记者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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