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费”没到手线人非要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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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8:5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彭江)两个月前,由职业线人吴先生提供线索,执法部门在成都市沙湾附近查获一起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的假冒名酒事件。事后,吴多次找到被假冒厂家的打假办成都片区负责人,索要其当初口头承诺的“线索费”,但一直没结果。昨(15)日,吴特意来到后子门“3·15”打假维权宣传现场投诉,不过消协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此事不属于他们的受理范围。
线人投诉“线索费”没兑现 吴某在成都做职业线人两三年了,专门给烟草部门提供线索。今年1月13日,他带着执法人员在沙湾附近查到一屋子假冒某知名品牌系列酒,涉案金额高达40多万元。 吴称,他当即与该酒厂打假办联系。该厂打假办成都片区负责人吕某许诺,等案子结了,会给予吴涉案金额5%—10%的“线索费”。“现在案子已经结了,我多次找吕某要‘线索费’,吕却称厂里不批,拿不到钱了。”吴愤愤地说。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吕某的手机,吕称自己今年已没在厂里了(指已经不在该厂工作),“线索费”一事应该找厂里。记者随后又拨通了该厂打假办电话,接电话的男子称,吕以前负责成都片区的打假,现在调到别的片区去了,至于“线索费”一事,厂里没有明确行文,是由每个片区负责人具体操作。 律师说法举证不能拿钱难 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蒲葵律师:吴口中所谓的“线索费”,其实可以理解为“劳务费”。如果吴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厂方打假办确实要按一定比例给“线索费”),厂方应该给。如果吴举证不能,这“线索费”可能就拿不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