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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发出通知对清欠不力者将停止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5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朱殿勇实习生王慧敏)3月14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对于解决拖欠工程款不力的市县,将停止新建项目的审批和省补助资金的安排。

  通知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各地要在本级财政用于建设的资金中(包括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政府性收费等)做出安排,按时完成清欠工作。对于解决拖欠工程款不力的市县,将停止新建项目的审批和省补助资金的
安排。

  通知指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凡投资计划已下达的,建设资金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建设资金不落实或者到位不足的,属国债项目的,停止其申报新的国债项目;属各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将暂停当地项目的审批或转报;属省、市重点项目的,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跨年度的建设项目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省补助的项目建设资金不予结转。

  今后,凡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各级发改委不得审批或转报。同时,省财政要确保工程款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到中标的建筑企业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截留挪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承诺落实资金,未经批准擅自超概算的,要严肃查处。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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