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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玺受贿上千万为何免于一死(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5:20 北京晨报

  -歧路亲情

  害人害己害家庭

  在“歧路亲情,害人害己害家庭”导言下主要列举了5个案例,主要有,首钢经贸部部
长孙俊学及妻受贿案;丰台区卢沟桥乡党委书记肖梦全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北京燕化公司环保事业部经理王刚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北京市建材经贸集团通达公司经理于建东贪污、挪用公款案;崇文区人防办主任王寿仁、马杰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案。

  这些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这些党员干部在金钱面前把握不住自己,不仅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还连累了家人。

  -道德失衡

  为欲所累向深渊

  在“道德失衡,为欲所累向深渊”的导言下,展示了4个案例,北京市建委工程管理办公室陈晓佳案;北京市政房管公司经理陈春山贪污案;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波受贿案;宣武区经贸委副主任侯培铎受贿、贪污案。

  侯培铎的案件很具有戏剧性。据介绍。侯案暴露于情妇之间的争风吃醋。侯妻身体不好,侯找保姆秦某照顾她,很快便于秦某同居。时间长达10年之久,此间,秦某为侯生一女。此后秦出国。侯又找来新保姆蒋某,二人又非法同居两年,2002年秦回国后发现侯于蒋同居,一怒之下举报一贯“表现良好”的侯,暴露了其真实面目。

  据介绍,现年58岁的侯1998年以买房缺钱为名向通过工作关系认识的张某借款5万元(未打借条),至案发没有归还。1997年至2000年间,其利用职务之便,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电话费、入网费、安装费等1.48万元,2003年,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人近黄昏

  漫漫铁窗无涯际

  在“人近黄昏,漫漫铁窗无涯际”的导言下,展示了3个“五九现象”的案例。包括,北京隆达轻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启超受贿、挪用公款案。这位副局级领导干部、北京市劳动模范,曾经优秀的国有企业家没有站好人生最后一班岗,被判处19年刑期。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飞明受贿、挪用公款案。这位局级干部的60岁生日是在看守所里度过的。此外,还有北京市粮食局副局长贾明振受贿案,其因3万元的“好处费”,给国家造成1亿元的贷款损失。

  -起了一栋楼

  倒下一批干部

  在“高楼万丈,阴影背后藏黑手”的导言下,展示了6个典型案例,是数量比较多的一种类型案件,包括北京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殷愿清贪污、受贿案,该人被判死缓;天桥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赵宏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赵宏获罪20年;北京市二建公司经理王昌森贪污案,其非法占用宣武区枣林前街的一套99万元的房子,获罪14年;北京城华建筑公司阎亮元贪污、受贿案;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副校长姜忠波受贿案;对外经贸大学基建处处长、龙宇公司总经理高晓栋贪污、挪用公款案等。 首席记者 崔红

  ●链接·档案

  毕玉玺

  毕玉玺,1942年出生于北京市通县马桥镇西田阳村,1972年成为梨园公社农业技术员。1984年,毕玉玺升任通县县委组织部长,历任县长助理、常务副县长、县长,后调任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1999年9月16日,首发公司正式成立,多年任交通局常务副局长的毕玉玺出任董事长,待遇为正厅(局)级。

  ●链接·忏悔

  忏悔书

  我是多年受党教育培养的领导干部,又是普通农民的孩子,也是党培养教育长大成人的。本应为党为人民更好地工作、服务。但由于自己长期不认真学习,不认真改造世界观,淡忘了党组织,淡忘了人民,也忘记了自己是个党员领导干部。因此自己思想上逐渐发生变化。从工作上的懒惰,生活上贪图享受到极端自私的个人主义。随着地位的提高,权力的增大,忘记了各方面的监督,目无党纪国法。从开始自己占便宜,逐渐演变收受巨额贿赂和非法所得,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自己心理发生严重扭曲,给党和人民造成极坏的、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从而走上了严重的犯罪道路。自己逐步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一是长期不认真学习,特别是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纪国法;二是长期不能接受监督,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极力放纵自己;三是唯我独行的工作作风,工作上有些成绩就狂妄自大,工作方法上往往独断专行;四是思想懒惰,工作上讨价还价,个人利益占了上风;五是心理不平衡,利欲熏心的赌徒心理,占有欲心理太强。

  ●链接·回顾

  追查到审结前后仅1年

  据了解,毕玉玺的问题最初是由市政府派到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的监事会,通过正常的财务检查发现其存在经济问题后案发的。2003年底,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在对首发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毕玉玺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随着对个别工程承包人的突击调查,另外,有关部门在审查五环路工程后发现,在他任职期间,有些工程造价高于合理造价近1亿元。

  2004年5月,毕玉玺被“双规”。当年8月20日,因毕玉玺收受一笔17万美元贿赂的犯罪事实被基本查实,市检一分院批准将其逮捕。此后,北京市反贪局直接介入查办。

  2004年8月15日,毕玉玺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提请批准逮捕。

  2005年1月,经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完毕,并移送北京市检一分院审查起诉。当时初步查实涉嫌罪名为受贿罪、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

  2005年2月24日,毕玉玺已被起诉,指控罪名为巨额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共计金额1304万元。据悉,毕玉玺一案挖出窝案16件涉及19人。

  2005年3月9日、10日,毕玉玺在市一中院受审。毕玉玺在法庭认罪痛哭流涕。毕玉玺涉嫌受贿的1000多万元已经基本追回,其在香港个人账户上的一笔60多万元的资金也已经和香港方面取得联系,目前已经冻结。

  2005年3月16日,毕玉玺被判死缓,忏悔书曝光。

  从追查到审结,前后也就一年时间,一位律师对记者说,对如此大案能快速审结,反映了司法部门反腐败的决心。首席记者 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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