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年内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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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7:44 三秦都市报 | ||||||||
西安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还没有住房的职工,将来每个月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货币补贴。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日前已拟定报送西安市政府,并将在年内正式出台。据悉,该《办法》将来实施后,西安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无房职工将会按月得到一定的货币补贴。 无房职工可享受住房补贴
据西安市房管局办公室马先生介绍,为了加快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进程,使得无房职工获得一定的补偿,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精神,西安市日前已经开始制定《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目前该《办法》的初稿已拟定报送西安市政府。 据悉,该《办法》初稿中规定,西安市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无房在职职工,每个月将得到一定数额的货币补贴,而退休老职工则会给于一次性结算。 补贴将会参照工龄等发放 据介绍,该《办法》初稿对给予无房职工的具体补贴方式、发放方式等都将有明确的规定。 西安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通俗地讲,这就是货币化分房。货币化分房是由政府和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对无房的单位干部和职工进行数额不等的补贴,然后职工个人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拿钱去购房。据悉,具体的补贴额度,将根据职工本人的工龄及年龄等相关情况,每个人的发放数额不等。但对于在职职工肯定是同每月工资一起发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