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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中学截留爱心款成立“基金”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9:01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3月17日电(吴先华)以个人名义募捐的爱心款,被学校截留一部分作为爱心基金,江西修水县第五中学如此处理募捐款的行为遭到学生家长的质疑。

  据修水县白岭镇桃树村村民吴笑江反映,他的女儿吴梅娟在白岭镇中学上初二,2004年9月被查出患了白血病。此后,白岭中学、修水五中等3所学校团委均发起倡议,为吴梅娟募捐了爱心款,其中修水五中募集到爱心款4000多元,但是只给了吴梅娟1500元,余款留在
学校作为爱心基金。得知校方这一做法,吴笑江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以自己女儿名义募捐的爱心款,应该全部转给女儿治病。

  修水五中副校长胡金华说,为吴梅娟募捐的活动是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发起的,此前学校已经讨论了成立爱心基金一事,并且决定每次爱心活动募集的钱都不能全部用于个人。该校团委书记晏平告诉记者,4000多元爱心款确实是以吴梅娟的名义募捐的,但是支付给吴梅娟1500元也是大家商定的。学校把余款留作爱心基金的做法也得到多方认可,因为需要帮助的学生较多,学校不可能频繁开展募捐活动,那样会加重学生负担。

  律师程电飞认为,从法律上讲,捐款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学校团委以吴梅娟的名义发起募捐活动,那么吴梅娟便享有这笔爱心款的所有权,学校对这笔款没有处理权,因而学校截留部分钱作为爱心基金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完)(责任编辑:张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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