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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一部维护两岸和平的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0:24 新华网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3月14日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海内外的中国人强烈呼吁和热切期待的这部法律终于适时而生。这是自1995年江泽民同志代表中央提出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以来,祖国大陆采取的最重大的举措,也是祖国大陆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所做的又一次巨大努力。

  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启动这部法律的立法程序之后,“台独”分裂势力和台
湾某些政治人物就恶意歪曲、攻击拟议中的这部法律,企图误导舆论,煽动台湾同胞和国际舆论反对这部法律。它们攻击的重点之一是诬蔑这部法律是“战争法”。这部法律到底是所谓的“战争法”还是大陆方面所阐明的“和平法”?我们首先要厘清对两岸和平、乃至亚太地区和平的威胁到底来自何处。

  1949年之后,作为内战遗留的问题,两岸处于暂时的隔离状态,但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的事实、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从未改变。这是和平解决两岸最终统一问题的政治基础。但是,李登辉自从在台湾当权之后,就一步一步地显露出他分裂国家的图谋,1999年公然提出了所谓的“两国论”,明目张胆地要破坏两岸都是中国不可分割领土的现状。2000年,主张“台独”的民进党在台湾上台之后,加速了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步伐,其中最具危险性的是,台湾当局领导人抛出了“一边一国论”,并制定了一个通过所谓“宪政改造”、“公民投票”谋求“法理台独”的时间表。这就把两岸关系推到了爆发冲突的危险边缘。

  历史告诉人们,分裂国家的行为必然要挑起战乱。大家都熟知的美国南北战争就是一场反分裂战争。这场战争血的教训使得美国确立了“联邦是永恒的”,“各州不能合法退出联邦”这样的立国原则。上个世纪60年代,非洲的尼日利亚也曾因为东部统治集团成立“比夫拉共和国”的分裂行为而发生了4年内战,给尼日利亚人民造成极大的痛苦和损失,也破坏了非洲国家之间的团结。现在俄罗斯的车臣问题也是这个性质的问题。

  这些历史和现实的教训都告诉我们,“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图谋是两岸乃至亚太地区和平的最大和最现实的威胁。只有遏制和挫败“台独”分裂势力的图谋,才能确保两岸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这就是《反分裂国家法》的要义所在,它是维护和平之法,绝非“战争法”。

  如果通读一下这部言简意赅的法律,人们会看到,它的很多条款是过去20多年大陆推动和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方针政策的法制化。例如,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规定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包括“三通”;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等等。大陆将这些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提升为法律,将保证这些符合两岸同胞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的措施依法贯彻始终。

  法律还为进行两岸协商和谈判擘画了广阔的空间,体现了“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的诚意。法律所确立的议题,如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等,都是两岸同胞特别是台湾同胞所关注的重要问题。这体现了大陆体察台湾同胞的要求,承诺务实地和台湾同胞平等协商这些问题的诚意。从过去20余年两岸互动的历史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台湾同胞终会欢迎和赞同这部法律的。

  “台独”分裂势力歪曲、攻击《反分裂国家法》的另一个重点,是有关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条款。这是他们一贯使用的胡搅蛮缠的诡辩。人们都知道,祖国大陆从1979年以来就倡议通过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国家的统一。道理很简单,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是手足兄弟,没有任何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民族团圆。

  胡锦涛主席3月4日再次申明:“只要和平统一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进行百倍的努力。”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同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中国的根本利益。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任何必要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在这方面,祖国大陆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台独”分裂势力必须放弃“台独”分裂立场,停止一切分裂活动。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不允许外部势力的干涉和阻挠。

  必须明确指出的是,《反分裂国家法》规定的采取非和平方式,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国家的活动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台湾当局将其歪曲为大陆要用非和平手段解决台湾问题,完全是别有用心,企图误导台湾同胞。

  有的人还提出这样的疑问,不久前台商春节包机实现了双向直航,两岸关系出现了一些缓和,在这个时候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时机是否恰当?

  首先,国家的立法有其立法程序。《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极重要的法律,需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会期通常是在每年的3月。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看待两岸关系中出现的这种缓和?

  去年底,台湾地区“立法院”举行了新的选举,以民进党为首的所谓“泛绿”阵营并没有取得它们声言的过半数的席位。这说明,多数台湾同胞不支持“台独”分裂势力要改变海峡两岸现状,挑起两岸冲突的图谋。《反分裂国家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维护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不被“台独”分裂势力所改变。这和台湾岛内的主流民意是一致的。

  这次春节包机得以获得积极成果,一方面是大陆积极、务实地推动的结果,也是广大台湾同胞、台湾工商界和主张改善两岸关系的政界人士强烈要求对台湾当局形成巨大压力的结果。继春节包机之后,大陆为表达对台湾同胞的尊重和改善两岸关系的诚意,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先生派个人代表赴台吊唁辜振捕先生,提出两岸客运包机“节日化”,主动提出愿解决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问题。这些主动行动,体现了大陆关于“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是说话算数的。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台独”分裂势力至今仍无意放弃“台独”立场,我们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的斗争仍是严峻的、复杂的。特别是最近,“台独”分裂势力不择手段地歪曲和攻击《反分裂国家法》,企图误导台湾民众,再次煽动反大陆情绪。我们不应因台湾紧张局势出现的某些缓和迹象而有所懈怠。

  多年来两岸关系跌宕起伏的历史清楚地表明,“台独”分裂势力嚣张的时候,两岸关系必“跌”;相反,“台独”分裂势力受到遏制的时候,两岸关系必“起”。因此,人们应当以长远的观点,站在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的高度,以维护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的责任感,来看待祖国大陆刚刚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如果这样做了,大家就会同意,这部法律的通过是恰逢其时的。(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许世铨 《人民日报》2005年03月17日第四版)(责任编辑:阮聿泓)(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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