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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将“总统副总统”待遇法制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3:28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3月1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院”会昨天通过“总统副总统待遇支给条例”草案,将“总统副总统”待遇法制化;未来“总统”以下各政务官将以“总统”待遇连动,“副总统”的待遇为“总统”的75%,“部长”的待遇则为“总统”的40%。

  此外,“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草拟中的“首长薪给退职抚恤条例”修正草案规定,全台二十三个县市长将由目前比照简任十三职等,提高为比照简任十四职等,等于每个月增
加新台币二万七千四百三十元,调整后的月薪为十四万九百二十元。

  “总统副总统待遇支给条例”草案将现行总统待遇从“月俸、公费”改为“月俸、政务加给”,“总统”月俸合理点数为二千七百点,“副总统”则为二千点,院长级为一千六百点,“部长”级则为一千二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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