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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民有林"将依法划归个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3: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3月17日消息(记者李毅)记者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获悉,我国最大国有林区内的55.6万亩“民有林”,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后,将全部依法划归个人。如此大规模的林权划转,这在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尚属第一次。

  3月15日,省森王总局副局长李文达在全省森工的一次专业会议上宣布,国有林区内的“民有林”,属于商品林的,全部划归个人,并核发林权证;属于公益林的,核算后由国家
逐步回购。 从1984年开始,随着可采林木资源危机和企业经济危困的不断加剧,一些林业企业没钱更新造林,于是动员职工投资投劳。林区职工在国有林区内种植了一定数量的民有林。但多年来,林权所属一直不明晰。林区的干部群众认为,这一做法,必将进一步激发林区广大职工乃至社会各界,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加速森林资源复兴,为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截至2003年底,黑龙江省森工系统“民有林”总面积556087亩,为5260户所有。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陆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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