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官剖析巨贪毕玉玺罪案 指自首等情节让其免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4:22 龙虎网

  【龙虎网讯】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因受贿、私分国有资产1304万余元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人士指出:自首等重要悔罪情节使得毕玉玺免于一死。

  法院认为,毕玉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其身为国有公司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
体私分给个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且其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严重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按照其所犯罪行理应判处死刑。

  法官剖析巨贪毕玉玺罪案 指自首等情节让其免死

  作者:赵中鹏

  (来源:中新网)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SKII化妆品遭投诉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花样滑冰世锦赛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嫁入皇室的女人们
深圳提高购房贷款首付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