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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尖峰时段电价将上浮10%居民电价暂不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5: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洪燕杰)为确保今年夏季高峰用电安全,本市将进一步扩大峰谷电价范围,尖峰时段电价将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10%。

  据北京电力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赵磊介绍,按照天气和负荷发展趋势预测,2005年夏季北京地区最大负荷将达到1070万千瓦,初步预算北京地区电力供应缺口将达100万千瓦。为鼓励错峰用电,今年本市除农业用电、工业方面的化肥生产用电以及居民用电不实行峰谷
电价外,其他均列入峰谷用电范围之内。峰谷价由现在的平均3倍扩大到4倍,同时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10%,比谷电将高出约4.5倍。

  今年本市将继续实行高温轮休制度,在7月18日至8月14日期间,对约5800家非连续生产型工业企业轮流安排为期一周的高温集中休假;在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对约6000家非连续生产型工业企业,在高温休假以外的生产时间实施轮流周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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