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材入膳大行其道 食品安全谁来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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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6:42 新华网 | ||||||||
因为产品中含有中药成分,“王守义十三香”、“王老吉凉茶”这些民间传统调味品、饮品,在流传了数十年甚至上百年后,被人指控是违禁食品。近日,职业打假人刘殿林将这些老品牌一一推上了北京多家法院的被告席,指控这些食品中加入的中药违反了法律规定。 这两起案件纠缠在苏丹红、丙毒的热门话题中一起出炉,一下子变得格外引人关注。已经存在并得到百姓认可的传统饮食是否需要法律来规范?传统饮食在现代法规面前是否面
法规政策摇摆不定 在起诉书中,刘殿林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十三香”和“王老吉”中加入的荜茇、木香、夏枯草这些中药成分对人体存在着危害。他起诉的主要法律依据只有一条———《食品卫生法》第10条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然而在一些传统食品的制作中,经常会加入一些中药成分以达到更好的食用效果。一直以来,人们没有怀疑过这些传统食品的安全性。但另一方面,食品中加入药物又与现代追求纯粹食品安全的理念相悖。多年来,在是否允许传统食品加入中药的问题上,相关政策法规也一直摇摆不定。 中国目前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为配合该法实施而制定的《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卫生部1987年下发的《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在食品卫生法生效以前,传统上把药物作为添加成分加入,不宣传疗效并有30年以上连续生产历史的定型包装食品品种,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卫生部备案,可以销售,销售地区不限。正是这一规定,使“王守义十三香”、“王老吉凉茶”这样的传统食品得以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 但1995年起实施的《食品卫生法》却明确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虽然《食品卫生法》同时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可以加入食品。但这一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直接宣告“王守义十三香”、“王老吉凉茶”这些传统食品加入中药的合法性。2002年,卫生部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布了一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但这份名单中“十三香”和“王老吉”中加入的荜茇、木香、夏枯草并不在“赦免”之列。有关人士认为,“十三香”和“王老吉”在刚性法律的空白之处,遭遇了一场尴尬的官司。 药材入膳大行其道 除了“十三香”和“王老吉”外,打着“传统”旗号的各种药膳如今也大行其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大约有120种药材可以“以药入膳”,其中常用的药材大概有二三十种,包括各种参类、枸杞、当归、无花果、百合等。但据知情人士透露,不排除有餐馆在使用这120种之外的药材入膳。 我国在2000多年前即有关于药膳的记载。但据业内人士分析,目前药膳经营中存在着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过分强调药性及功能性,而忽略了菜品的美味;二是过分强调加入药材,而忽视食物本身具有的功效;三是许多烹制药膳的厨师对药膳知识了解甚少,消费者只顾重视健康理念,却忽视了对药膳的本质认识。 谁来监管食品安全 记者试图从中医专家的口中求证中药对食品安全是否会有影响,但多位专家对此都采取了回避态度。一位专家面有难色地提醒记者,很多中药成分能否添加到食品里,已经是行政和立法部门的权力了,他们不方便发表看法。 为了探究这一问题,记者首先找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据了解,原来属于卫生部管理范畴的保健品、药品的部分业务,从2004年开始划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也在进行调整。但是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监管还需要找卫生部。 记者联系到卫生部食化处,工作人员请记者找卫生部新闻处联系,新闻处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在1个多小时后回复说,他们认为十三香、王老吉等案件属于食品原料管理范畴,应该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管理。 食品安全传来立法呼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和委员都提出了为食品安全立法的议案和提案,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有关人士认为,目前的《食品卫生法》只局限于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器具、洗涤消毒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而某些食品符合卫生要求但食用方法不当同样可能致人损害的,已经不是《食品卫生法》所能规范的内容。 有人大代表提出,我国现行的食品保障体系远远不能满足人们对食品安全要求的需求。主要表现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不健全,多重标准、重复检测的现象较为突出,已明显滞后于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看来,解决传统工艺与现代法规间的矛盾,需要加速立法,并使法规更加人性化。(记者邱伟周明杰杨滨)(责任编辑:常黎明)(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