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界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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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21: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3月17日电 (记者石永红)江苏省台办、江苏省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17日先后在南京举行座谈会,学习、宣传《反分裂国家法》。大家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全国人大代表宋林飞在座谈会上表示,祖国统一一直是全国人大代表们高度关注的问题。《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表达了全中国人民实现祖国统一的坚定
江苏省台办主任陈尧、江苏省台属联谊会会长项平等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的高票通过,既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许“台独”的共同意志和决心,又充分体现了祖国大陆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诚意和善意,是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的重大举措。 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林祥国说,《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施行,表明只要对台湾同胞有利、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祖国大陆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两岸人民之间同宗同源的纽带是割不断的,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兄弟姐妹手足相亲、血脉相连,任何人为的破坏、割裂只是暂时的。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陶广峰等专家学者认为,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经济、文化交流的角度出发,《反分裂国家法》都是及时、必要的,是50多年来对台政策的总结,是全国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把人民的意志法律化,体现了中央对台的一贯政策,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务实,将开创两岸关系的新局面。 在宁台胞、台属,专家学者,江苏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黄埔军校同学会代表参加了座谈。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