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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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0:38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南京3月17日电】江苏省台办、江苏省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17日先后在南京举行座谈会,学习、宣传《反分裂国家法》。大家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全国人大代表宋林飞在座谈会上表示,这部法律必须制定,因为它代表了全中国人民的心声。它是中国13亿人民民意的要求,是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
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林祥国说,《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施行,表明只要对台湾同胞有利、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祖国大陆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陶广峰等专家学者认为,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经济、文化交流的角度出发,《反分裂国家法》都是及时、必要的,是50多年来对台政策的总结,是全国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把人民的意志法律化,体现了中央对台的一贯政策,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务实,将开创两岸关系的新局面。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