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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务员将别公费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0:41 江南晚报

  新华社广州3月17日电 广州市政府近日宣布年内将启动公务员医疗保险参保办法,这意味着广州市近30万公务员将告别公费医疗,转而由个人和工作单位共同缴费参加医疗保险。

  据了解,已制定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涉及的主要是广东驻穗、广州市和各区的公务员,目前具体方案已由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提请省政府批准。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医保改革后公务员们所享受到的医保待遇,原则上不能低于医改前,因此在医改后,公务员除医保待遇外还将享受医疗补助金待遇。也就是说,公务员在加入医保后,除享受医保待遇外,患病时还将得到由医疗补助制度规定的相当额度的补助金。这样,医改后公务员所能享受的医疗待遇,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据透露,广州市制定的补助办法如果得以实施,公务员看门诊一定限额内可以报销80%;个人负担的平均费用标准,在职人员为11.5%左右,退休人员为7%左右。

  已制定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详细规定了每月报销的最高金额,以及在不同等级医院所能享受的不同的医保起付线等。广州市政府有关方面表示,“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实行后,可相当程度地消除目前公务员公费医疗制度中存在的报销行为难以约束,医疗资金浪费严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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