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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香醋”集体商标已获国家商标局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1:03 新华日报

  镇江电 记者从此间“3·15”诚信经营座谈会上获悉,“镇江香醋”集体商标的申报已获国家商标局受理。

  百年镇江醋业闻名全国,但由于一直没有统一商标,给许多“三无”企业假冒伪劣留下可乘之机。为维护“镇江香醋”品牌,镇江市申请了原产地保护,并在2001年底获得通过,从此,只有采用镇江本地特有的原料和特有的发酵工艺,且必须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的
产品,才能冠以“镇江香醋”称号,这就从制度上杜绝了外地生产假冒“镇江香醋”。

  但是,攘外也须安内。有关人士透露,其实外地95%%以上所谓的“镇江香醋”生产企业,都与镇江本市制醋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要么是打着授权或联营的招牌,要么是直接倒卖标识等。现在,一旦“镇江香醋”注册成功,这个集体名牌将受到更多法律保护。而未取得镇江香醋生产资格的,绝不允许使用带有“镇江香醋”、“镇江陈醋”、“镇江××醋”等标识。(潘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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