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30万公务员将告别公费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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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1:1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广州3月17日电广州市政府近日宣布年内将启动公务员医疗保险参保办法,这意味着广州市近30万公务员将告别公费医疗,转而由个人和工作单位共同缴费参加医疗保险。 据了解,已制定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涉及的主要是广东驻穗、广州市本级和各区的公务员,目前具体方案已由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提请省政府批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保改革后公务员们所享受到的医保待遇,原则上不能低于医改前,因此在医
已制定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详细规定了每月报销的最高金额,以及在不同等级医院所能享受的不同的医保起付线等。广州市政府有关方面表示,“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实行后,可相当程度地消除目前公务员公费医疗制度中存在的报销行为难以约束,医疗资金浪费严重的现象。 新华社广州3月17日电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表示,广州市今年将启动外来从业人员参与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预计将有超过百万人受益。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表示,已制定的医保办法除针对非广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外,还包括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如保险推销员、经纪人等没有固定用人单位而有工作收入的人群)和非广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该方案目前已上报市政府等待批准。 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陈建龙介绍,针对上述人群收入较低、难以承受住院等大病费用的基本特点,即将推出的医保办法将是一种缴费数额较低、只保住院和特殊门诊的方案,实行“低进低出”,主要是保大病。 陈建龙表示,外来工大多比较年轻,他们对住院保障的需求更迫切,而对门诊保障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单独制定一套医保办法并不存在歧视外来从业人员的含义,而是充分考虑了这部分人的需求特点。他还表示,该办法出台后,已经参加了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可以继续参加,而其他外来从业人员则要参加上述三类人员的参保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