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遭毒打7年之久 忍无可忍将丈夫诉诸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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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1:43 东北新闻网 | ||||||||
通辽市狄女士嫁到德惠市布海镇后,遭受丈夫辛某的毒打长达7年。3月15日晚,狠心丈夫再次施暴,将她头部打得鲜血直流。无法忍受的她,终于要跳出“火坑”,于是连夜从家里跑了出来,费尽周折来到长春市。昨日,在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站前派出所,狄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 婚前甜如蜜 婚后挨毒打
1998年,家住通辽市的狄女士认识了打工的辛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相爱了,并于当年在辛某的老家德惠市布海镇结婚,婚后第二年育有一女。 “刚认识的时候,他不抽烟也不喝酒。可婚后,他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仅嗜赌如命,脾气还特别暴躁。三天两头就要挨他一顿毒打,身上没有一块好地方。他一生气就拿东西打我,用拳头都算是轻的了。现在,家里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都被砸得破烂不堪。”狄女士谈到这里泣不成声。 决心离婚 要找妇联维权 “每次打完我,他就向我赔礼道歉,还保证绝不再犯了。”每一次看到丈夫诚恳认错的样子,狄女士就心软了,结婚7年,她也记不清究竟心软了多少次,原谅了丈夫多少次。 2005年3月15日20时许,狄女士在村里一个食杂店里发现丈夫又在玩牌,就劝他回家,却被丈夫三言两语挡了回去。21时,狄女士又来到食杂店发现丈夫还在玩牌,就生气地说:“别玩了,孩子看病的钱还不够呢,你还有心思玩?”但丈夫仍无动于衷,她一怒之下,就用手电筒推倒了丈夫面前已经堆起的牌。这下可惹怒了丈夫,他拿起硬塑板凳向狄女士的头砸去,顿时砸得鲜血直流。“不能再这样了,我要跟他离婚。”狄女士想起了在电视上看到的妇女维权热线,就想到了要去找妇联,于是连夜从家里跑了出来。 农村“家庭暴力”值得关注 “我从家里出来,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到102国道,拦了20多辆车可都没停。我不怨他们,那时我满脸都是血,谁敢停啊?”后来,狄女士还是遇到了一个好心司机,被送到德惠市人民医院进行医治,头部被缝了三针。17日一大早,她坐火车来到了长春,但忘记了妇联的电话号码,只好到派出所进行求助。未完请看(新文化报 记者王小野) [编辑: 孙鹏]1 “你是不了解农村的事啊,我们那儿过门媳妇基本上都挨过丈夫打,要不是决定离婚,谁能去告自己的丈夫,这是要受到村里人笑话抬不起头的。每次挨打,我都没有跟家里说过,怕家里跟着我丢丑。我不敢跟家里人说,自己的罪只能自己受着。丈夫打媳妇就是‘两口子’的事,只能由自己来解决啊。” 如何使用法律武器 吉林省妇联工作人员王先生说,省妇联从没有对农村妇女维权的情况进行过统计,但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要明显低于城市。针对农村的家庭暴力情况,省妇联曾经联合省公安厅下发了“加强家庭暴力问题调解”的通知,一旦出现家庭暴力,可以直接找当地派出所和基层妇联进行调解。 据吉林省实达律师事务所的骆律师讲,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此外,家庭暴力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的,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文化报记者王小野) [编辑: 孙鹏] 2(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