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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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1:46 乌鲁木齐晚报 | ||||||||
继16日央行调整新的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相应微幅上调0.18个百分点,17日零时,乌鲁木齐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全国一样同步上调。 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含5年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23%调整为4.41%。
据了解,虽然央行调整的新的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生效日在3月17日,但是,此前已与商业银行签订了房贷合同并获放款的市民不必过分着急,即便利息负担因政策调整而加重,但这也将是明年1月1日以后的事。 也就是说,17日零时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按原规定执行。从2006年1月1日起,按调高后的利率执行。17日零时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高后的利率执行。 有关专家指出,这意味着,上述客户将有一段缓冲期,仍可享受3月16日前商业银行所执行的5.31%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因此,这部分市民不必急于提前还贷。 另据了解,从3月17日起,再向银行申请房贷的客户将肯定适用新的调整后的利率标准;而对于那些已递交申请表格,甚至已签约但至今仍未放款的客户,银行将对其施行新的房贷利率。 据了解,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 中国人民银行还取消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商业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其中,5年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比现行优惠政策提高0.2个百分点。:(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王燕如 周琦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