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大款”昨日出庭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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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2:41 每日新报 | ||||||||||
凭借虚假验资报告虚报注册资本 1100万张家民李晓园郭儒村 被告人王某出生于1963年,大学文化。王某在庭审中交代,2002年初,他想成立一家销售汽车的公司。由于没有资金,他便想通过其他方法获得工商登记。后来,他通过某会计师事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与一个姓李的人相识,该人为其“拿到”了银行相关票据。2002年5月,他使用虚假的银行存款明细账、进账单和银行“询征函”,用“过去生意上的朋友”曹某、王某某的假身份证,编造股东情况,从而得到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容不真实的验资报告。 王某以此欺骗工商部门,虚报注册资本 1100万元。其中王某自己的“注册资本”是 400万元,曹某和王某某分别为350万元。2002年 6月 18日,王某取得“天津某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但是直到 2002年底也未获得汽车经营权。2003年6月 2日,工商部门查清王某虚报注册资本的事实后,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审查。 2004年 11月 22日被告王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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