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例供暖诉讼居民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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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2:58 今晚报 | ||||||||
新华社石家庄今日专电(记者陈玉)河北省首例因居民对供暖服务不满提起的诉讼近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供热企业富通燃料设备经销公司因未按合同提供供暖服务,被判向居民李雷勇退还去冬部分取暖费1306.5元,并支付赔偿金300元。 据记者了解,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雷勇家住石家庄市滨河新城小区38号楼4单元5层,为这里供暖的是石家庄市富通燃料设备经销公司。2004年11月13日,李雷勇向富
随后,因同楼部分住户未交取暖费,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12月16日晚,包括李雷勇家在内的楼内3个单元36户居民突然被富通公司停止了供暖。暖气被停掉后,李雷勇家室内温度一直徘徊在10摄氏度以下,他3岁的女儿几次感冒发烧,不得不住院输液。虽经多次交涉,富通公司都以缴费户没达到80%、无法保证运营成本为由,拒绝向这3个单元供暖,李雷勇无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桥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如期缴纳了取暖费,与被告的取暖合同已经成立,且合同已经开始履行,富通公司单方面停止供暖,属于违约行为,应对原告予以适当赔偿。 李雷勇表示,目前大部分北方城市还做不到分户供暖,这种因他人欠费“连坐”停暖的现象普遍存在。为此,李雷勇称这场官司为“公益诉讼”,他说:“希望这个案子能起到警示作用,告诉供热企业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要漠视用户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