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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不得越"绿线"一步 我市设置"绿线"保护林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4:29 水母网

  水母网3月18日讯为实现建设“生态城市、绿色烟台”的目标,我市从今年起将实行“绿线”规划控制,明确林业用地的控制范围,严禁占用林地进行工程建设。

  根据规划,今后凡国道、高速公路、省道、县乡路、铁路都将划定绿化带建设控制“绿线”。现有已建海防林要全部实行“绿线”控制,未绿化的沙质、泥质、岩质海岸段分别按照从海水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200米、从能够植树的地方起向陆地延伸200米和临海一面坡
为标准,划定沿海防护林带建设控制“绿线”。市中心区、县市驻地、重点小城镇规划范围内及周边所有山地要全部实行“绿线”管理。“绿线”内的土地,划为永久性林业用地,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严禁占用林地进行工程建设。(辛迅中华)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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