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在4月补发今年前三个月养老金差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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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4:4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那媛)从下个月起,本市将依照新的平均工资标准补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统计结果,2004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8348元,比2003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24045元)增长了17.89%。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下午,在网上发布的“关于发布2004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中说,今后凡涉及有关社会保险费和待遇计算中使用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均以28348元为计算依据。 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朱处长介绍,在今年1月至3月,由于还没有测算出上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是按照2003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24045元来计算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因此,在该通知下发后,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新公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28348元,来重新核算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数额。对于差额部分,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在4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时,一次性将前三个月需要补发的金额通过工商银行或者邮政储蓄系统,把钱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中。 此外,在工伤保险方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说,在“关于发布2004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下发后,对于今后新发生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护理费等方面,也要开始按照新公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来核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