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跪狗”案作出一审判决 狗主人被判向司机赔礼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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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4:51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合肥消息:因为宠物狗被出租车撞倒,狗主人竟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殴打并逼使其跪地道歉。合肥市包河区法院16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施暴者被判向受害人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戴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物质损失339.2元。 2004年11月16日,出租车驾驶员戴某开着出租车行驶时,不小心将杨某的宠物狗撞倒。杨某将戴某拖至宠物狗倒地处,拳打脚踢,并且强令他跪在地上。(汪楠红何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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