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界专家表示拥护《反分裂国家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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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5: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张勇)中国法学会18日在京举行“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40多位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与会,他们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有着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理依据,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法学界坚决拥护这部法律。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在会上发言时说,近几年来,面对各种不断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法学界、法律界不断呼吁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为实现祖国统一提供
出席座谈会的法学专家们认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着充分的事实依据。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地位从来都是明确的。1949年以来,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近几年来,“台独”分裂活动愈演愈烈,妄图通过所谓“公投”、“宪改”搞“法理台独”,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为了遏制“台独”分裂国家的活动,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必要的。 国际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教授强调,分裂活动历来被各国视为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大敌,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通过立法维护国家的统一,绝不会容忍、更不会容许任何分裂国家的言行。全国人大通过立法形式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有着充分的法理依据。法学家们在发言中表示,《反分裂国家法》的高票通过,充分反映了这部法律深得民心。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指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这部法律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诚意和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从法律上表达出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从而更加有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有利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完)(责任编辑:徐鹏)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