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并非越密越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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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6:4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世说新语》上有这样一段记载:大臣刘桢由于不敬而犯了罪,魏文帝问他:“你怎么这么不谨慎而触犯了法令呢?”刘桢回答道:“臣确实平庸短浅,然而臣之所以获罪也是因为陛下的法网太密的缘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规矩太多,即使一天到晚提着胆子做人,也难免“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也许你会说,故事毕竟是故事,刘桢所处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别急,咱们先来看看这
人大代表的提案当然是一番好意。但法律的设计也应该人性化,如果把一切难以解决的问题都提升到法律层面,那罪名只会越来越多,法网也将越来越密,人活着也只能是束手束脚。的确,法律作为一种“硬约束”,处理问题最为干脆利落。只要与法律相悖,就应该接受相应的制裁。但也正因为如此,法律的制定不能不格外慎重。何况,法律不是万能的,它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说起法律与道德,中国人最有体会。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说,中国两千年来最大的症结,就在于以抽象的道德代替了法律,将道德力量作为施政的根本。其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善”和“恶”,而不是“合法”或“非法”。他的话有道理,所以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然而,受够了“道德至上”之苦的我们,一旦找到了“法律”这根“救命索”,难免会对其产生过分的依赖。 其实,法律与道德并非水火不容。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硬约束”的法律与“软约束”的道德如果能够很好地结合,将会给我们带来良好的社会秩序。道德无处不在,法律却不可能处处都有。法律只有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介入人们的生活,才会产生积极的效应。如果硬要把所有的道德问题都套上法律的外衣,不仅道德会萎缩,人们的生活被固化,法律也将失去意义。(据《南方周末》/邹汉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