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党委强调要探索构建有公安特色的反腐败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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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21:09 公安部网站 | ||||||||
今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为切实做好《实施纲要》的学习贯彻工作,公安部党委近日发出通知强调,要深刻理解颁布《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营造全面贯彻《实施纲要》的良好氛围;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辩证关系,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针对执法活动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努力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执法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制度和机制,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要继续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环节来抓。同时,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的综合效应,有效地预防腐败,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整体格局,列入党委的重要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与做好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公委通字[2005]4号)的要求,抓紧对今年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