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工被批准为烈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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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3:38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了解到,河南省人民政府日前正式批准勇救儿童而英勇献身的民工李学生为革命烈士。 2月20日,为抢救两名儿童,在温州务工的河南籍青年李学生献出了年仅37岁的生命。李学生牺牲后,留下未成年的女儿和64岁的父亲。为褒扬李学生的英雄壮举,鼓励后人,河南省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批准李学生为革命烈士。李学生的家庭将享受烈士家属的优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