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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揭开非法出境内幕:蛇头许诺上万元月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3:3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管理处的无奈:

  这些人的组织行为和所达到的最终结果又确实是存在着很明显的非法出境事实,所以不打击固然不行,但是执法得有依据呀!

  又一次接到关于组织非法出境的投诉后,安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周宪道又有
些坐不住了,他从办公室的书橱里再次找出那部他几乎可以逐条背下来的有关出入境方面的法规,仔细看了一遍后,周宪道紧锁的眉头依然没有展开。

  “没有合法证件,采用非正规交通工具离开国境的行为被称为非法出境,这个法律名词的解释好像并没有多大的歧义,但是如果持有合法证件,而且通过了外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官的身份程序审核甚至发了签证的出境行为,是否都能被理解为合法出境呢?如果不能,那么有组织的代人办理出国手续的行为如何定性呢?”周处长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

  3月15日上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周处长显得既谨慎又很无奈:“从执法者的角度来讲,我认为这些以商务考察的名义帮助当事人进行出境的行为不能算是‘偷渡’。首先当事人出国时确实持有合法的护照和签证,甚至他们经过了外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官的身份程序审核;其次,组织者或者说中间人的行为是一种‘经济交易’,尽管办理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但是理解为组织偷渡似乎缺乏证据支持。”

  没等记者说话,周处长又急忙补充说:“但是,这些人的组织行为和所达到的最终结果又确实是存在着很明显的非法出境事实,所以不打击固然不行,但是执法得有依据呀!对这种非法出入境的行为,我们现在无法可依,从国家到省、市没有任何规定和条例能让我们借鉴,我们接到此类投诉只能是干着急啊……”

  “目前公安机关能做的只是将情况反馈给一些国家的驻华使领馆,让他们加强对当事人身份审核时的把关,但这是堵窟窿,不是根本之计。关键问题我认为还是立法,否则不解决根本问题。”周处长最后一再向记者强调说。

  “蛇头”的狡猾:

  近两个小时的交谈并没有露出什么破绽,老宋紧绷的脸上也缓缓浮现出了难得的笑容。

  在知情人的帮助下,3月13日,本报记者以败落生意人的身份拨通了一名据说在安阳办理出入境手续方面很有影响的“蛇头”——老宋(化名)。

  电话中老宋语音低沉,言辞十分谨慎。在盘问了记者几分钟“你是如何知道我手机号码”之类的问题后,老宋似乎放松了警惕。在耐心听完记者讲述的“生意败落,为了照顾老婆孩子和还债,必须出国打拼”的悲惨故事后,老宋终于打开了话匣子:“你可以在安阳打听一下我的信誉如何,找我办理出国就对了。做生意得讲信誉,你去日本的事,如果办成我的报价是8万元人民币,不成按协议退款。”

  对于记者担心的其他事情,老宋声音高亢地说:“我办理的是出国的各种手续,让你顺利出国,不是组织偷渡,你放心。你先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护照,然后找我,我有一定把握保证给你办成去日本的签证,至于日本驻华大使馆身份程序审核的事交给我办。如果顺利,3个月应该没问题,到那里我负责给你找工作,只要你不被当地公安机关抓住予以遣送,前途无量啊!到日本去打工,1个月收入1万元应该算是中等……”

  为了进一步了解有关非法出境的内幕,最后记者提出了到安阳找他面谈的要求。“神通广大”的老宋几乎不假思索地便答应了。

  然而第二天上午,当记者再次拨打老宋手机的时候,对方却拒绝接听电话。10分钟后,老宋的手机干脆关机了。30分钟后,正当记者几乎感觉无望时,老宋却用一部固定电话拨通了记者的手机。

  对刚才的手机关机,老宋的解释是“手机没电了”。但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是行内的规矩——也是“蛇头”们试探对方是否有诚心出国的惯用伎俩。

  约好了时间和地点后,记者按照老宋的要求来到安阳市东风路中段霍家村的一所民房内。而此时个头高大、身体肥胖的老宋早已经站在门口迎接远方的“客户”。把记者让进一套三居室的房内后,老宋又热情地端上一杯花茶。

  接下来的事情让记者颇感意外,“见多识广且经验丰富”的老宋似乎并不急于“谈业务”,而是和记者拉起了家常。据知情人士事后解释,其实拉家常是“蛇头”们从对方语言中寻找漏洞,从而决定是否吐露内幕的重要手段。好在记者有充分的应对准备,近两个小时的交谈并没有露出什么破绽,老宋紧绷的脸上也缓缓浮现出了难得的笑容。

  临近中午时分,记者将老宋请进了一家在安阳具有极高知名度的烤鸭店。靠着一瓶白酒的麻醉和一条香烟的诱惑,老宋终于就着烤鸭的香脆娇嫩向记者道出了办理非法出境事项的各种内幕……

  自曝的内幕:

  这为组织“送人”者提供了作弊的空间和可能,费用一般都在8万元左右。这个过程被组织者称为“事办”,费用则被称为“钱事儿”。

  自称在安阳乃至豫北地区办理“送人”(即办理非法出境)业务信誉最好、影响最大、迄今为止送的人数达到200个以上的老宋,认为此行业风险极高,但和收入成正比。风险并不是来自公安机关的严打,而是办理“送人”时一招不慎就有被“退回”(即当事人在离境或者到达某国海关时,由于各种原因被边防警员拒绝登机或者入境)的危险。如果被“退回”,按老宋的生意原则就得按照70%的比例为当事人退款。

  谈起“送人”时的各种细节,老宋索性给记者详细讲解了自己的一贯操作模式。

  “送人”:

  由于几年前我国沿海地区频繁出现“蛇头”组织非法偷渡者到国外“打黑工”的犯罪行为,并因此多次出现偷渡者集体伤亡事件,福建、广东、江苏和浙江等地的公安机关对偷渡行为采取了严厉的高压打击态势,对一些容易出现超签证期限滞留国外的所谓“出国商务考察”,当地公安机关甚至采取了“一刀切”的严厉措施。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非法分子开始把借助商务考察滞留国外打工的手段向内地转移。这个过程在内地被组织者称为“送人”。

  “送人”的费用相当高,据老宋介绍,目前难度最大的是去美国,其次是欧洲各国。“送人”的费用也随着难度的大小而从20万元到10万元不等。由于亚洲各国在对护照身份人进行审核时存在一定程序上的缺陷,这为组织“送人”者提供了作弊的空间和可能,费用一般都在8万元左右。这个过程被组织者称为“事办”,费用则被称为“钱事儿”。

  组织非法出境者往往组织较为严密,从办理护照、向大使馆送签证、组织假公司(或利用某些正规单位漏洞)接受大使馆电话身份审核,甚至培训外语、到国外就业等都是有国内外非法分子相互勾结的“一条龙服务”。帮助当事人通过大使馆的身份审核后,组织者还向当事人收取1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务工费。

  按照老宋的说法,当事人利用商务考察出国在国外一定期限的逗留权去找工作。这种没有正规劳务输出手续和国外逗留身份权而非法滞留打工的行为被称为“打黑工”。按照对企业称呼的不同,组织者一般将国外的务工单位称为“会社”。

  组织非法出境的一般程序:

  利用看似正规的出国手续达到出国事实,然后长期非法滞留国外的渠道主要有两个。

  第一是利用旅游手续出境,到达国外后私自脱离旅游团,在国外非法分子的帮助下,当事人进厂打工。由于近几年我国对旅游出国者的限制条件较多,再加上各种严格的审核手续,所以利用旅游手续达到目的的人数有所减少。

  第二是国内外非法分子勾结,利用商务考察出国签证期限,达到让当事人长期非法滞留国外的目的。这也是组织非法出境者的主要手段。

  一般的商务考察出国程序是:国外某公司(或民间团体、民间协会、表演团体等)向我国国内相应的单位、相应人员发来邀请函和相关手续——当事人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出国护照——将护照、邀请函及其他手续送该国驻华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签证——大使馆签证官核实当事人身份(电话)——核发签证,签证期限一般是3个月(或者拒发签证)。

  非法组织者则是首先和该国国内的某些单位勾结串通,然后这些单位向国内对应的单位发来所谓邀请函和相关手续。组织者利用当事人先前办理的护照和邀请函等手续递交该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与此同时,组织者开始展开对当事人的“业务培训”(内容一般有简单的外语、大使馆有可能询问的问题等)。

  为了让外国的使领馆签证官打电话时不产生疑心,组织者甚至在当地的查号台登记注册所谓某单位的办公电话。一切安排停当后,组织者开始计算时间并根据经验守在电话旁等待外国使领馆签证官对当事人的身份核实。一切通过后,当事人便可以持护照离境了。

  到达对方国家后,事先联系好的国外非法分子便将人接到“会社”开始了“打黑工”的生活。当然,由于我国或者对方国在边防检查时比较严格,所以偶尔会发生被警员拒绝其登机或者即刻遣返回国的事情。这时,按照原来的协议和共识,组织者就得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当事人钱款(有些组织者不予返还)。

  非法出境的主要人群和到国外打工时的收入情况:

  据老宋介绍,目前组织者最喜欢办理的人群是生意败落的生意人等,因为他们见识广,“会来事”,能吃苦。还有一个主要因素是,这部分人在登机或过海关时,形象一般对得起“商务考察”者的身份,被退回的几率很小。

  应该说这样的出国行为是要一定的经济代价为基础的,动辄几万元十几万元的“钱事儿”一般人是接受不了的。但是组织者的许诺和讲解几分钟内就化解了一部分人的担忧:在国外一个月的工资折合人民币1.2万元以上!而且对方管吃管住,收入是“纯”的,试想干个七八年后,你的收入是多少?

  据老宋介绍,目前我国利用类似渠道出国在一些亚洲国家“打黑工”的人数以数十万计。超期滞留国外是严重的非法行为,当地警察一旦发现会立刻予以遣返。那么如果这些人攒够了钱想回来怎么办呢?老宋说,如果躲避得好,挣了钱想回来时又没有合法的证件,目前最好的渠道是“自投罗网”。也就是说,主动向所在国警务部门投案,要求遣返。

  老宋最后还向记者坦言,目前在全省甚至全国各地的一些打着商务考察旗号的公司普遍存在着帮助当事人出国“打黑工”的现状,自己只不过是较为成功的一个。偷渡者的揭露:

  其实在国外打工根本不可能有这么高的工资,而且工作很不稳定,随时都有被老板“炒鱿鱼”的危险。

  为了印证老宋所说情况的真实性,3月15日晚上,在保证不录音、不拍照、不记录的前提下,本报记者历尽周折,终于见到了两名曾经用这种手段到韩国和日本“打黑工”,最后由于各种原因被当地警务部门发现予以遣返的“海归者”。

  两个人讲述的出国过程证实了老宋所说的真实性,但是对组织者许诺的一个月上万元人民币的高薪收入,两人一提起来就破口大骂。

  他们说,其实在国外打工根本不可能有这么高的工资,而且工作很不稳定,随时都有被老板“炒鱿鱼”的危险,更重要的是由于没有合法身份,在国外处处低人一等,像过街老鼠一样四处躲藏。每天最害怕的事就是在上班的路上看见警察,因为惊慌的神情和逃避的目光随时都有可能招来他们的盘问。

  此外,安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民警也证实了在当地曾经出现过此类出国者被遣送回国后到公安机关投诉组织者的案例。由于当地公安机关感觉类似投诉处理起来无法可依,所以并没有进行司法调查和侦破。

  省公安厅的表态:

  由于存在的形式多样化,查处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是公安机关从没有放弃对类似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希望各地公安机关一经发现立即严查。

  3月16日,本报记者就此事专程采访了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处郝处长,他认为老宋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条例,构成了非法骗取出入境证件罪,应该依法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安阳当地公安机关对此事的理解应该是不全面也是不正确的。如果有直接证据表明在当地存在类似老宋这样的人群和组织,当地公安出入境和刑侦部门应该立即立案侦查。

  郝处长说,目前在我省乃至全国都存在着利用旅游和商务考察长期滞留国外“打黑工”的现象,由于存在的形式多样化,查处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是公安机关从没有放弃对此类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希望各地公安机关一经发现立即严查。

  郝处长还进一步强调说,非法出境,不但扰乱了国家正常的出入境秩序,而且对当事人本身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这些人在国外缺乏合法身份,容易出现各种难以预料的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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