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 5万元奖励名牌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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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4:43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驻葫芦岛记者苏秀娟)3月17日,葫芦岛6家获得辽宁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获得了葫芦岛政府5万元的最高奖励。奖励名牌企业这在葫芦岛历史上尚属首次。 据了解,为了培植和发展一批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信誉好、经济效益显著的名牌产品,葫芦岛市出台了《葫芦岛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实施奖励
3月16日,为了兑现奖励政策,葫芦岛市政府对获得辽宁省名牌产品的6家企业分别给予了5万元奖励。对获得葫芦岛市名牌产品的高桥陈醋厂等12家企业给予了1万元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