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院隔离调查案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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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6: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一旦发现该案审判有错,我们就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昨天,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处长韩元恒就“青纱帐迷案”事件给出一个明确表态。 韩元恒介绍,1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组成了专门小组,将当年审判“青纱帐迷案”的案宗调出,并选择了一个法院之外不受干扰的办公点,仔细审阅复核这些案宗。“
另据华商报报道,据河北省高院一位人士透露,在河北省高院,所有的死刑上诉案件都由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该庭也同时负责对死刑案件的复核。“对我们法院来说,所有的死刑案件都要上报审判委员会研究通过,审判委员会是我们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至于复核,其实和二审是合二为一的。”这就意味着一个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如果上诉到河北省高院后,只要由审判委员会认定其应该被判处死刑,那就几乎没有了“枪下留人”的可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