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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5万元大盗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6:56 北方晨报

  本报讯马克宇记者任传运报道两个小偷专门以大型商场、超市为作案目标,专偷贵重物品,作案30多起,涉案金额高达5万余元,经过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秘密布控,这两个小偷终于落入法网,目前两人已被警方刑拘。

  3月6日,兴隆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二中队中队长李昌得到一线索,有一男子欲将盗窃来的一台松花江中意牌面包车涂改发动机号码,准备出售。李昌立即组织干警开展侦查
布控,并只身一人假扮买车人与犯罪嫌疑人接头,利用试车准备交易的时机,由副大队长张士发带领干警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37岁,双台子区双盛街道秃尾村人,无业)交代,该松花江面包车是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11点多钟在兴隆台压裂家属区盗窃来的,当时他看见车停在楼下,车门锁着,但车钥匙没有拔,于是他趁四周无人,砸碎车窗玻璃打开车门,将车发动后开走,然后将车藏在三厂附近及兴隆台防空家属楼的僻静处,之后联系买主意欲销赃。

  通过进一步深挖,陈某某还交代于2005年1月至2月间,伙同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男,42岁,盘山县吴家乡人,无业),在兴隆台区的兴隆大厦、鼎信商厦、新玛特商场、封闭市场店内和附近的专卖店、名烟名酒店及双台子区的商贸场所内,采取一人掩护一人盗窃的方式,作案30多起,盗窃现金、高档服装、皮鞋、貂皮大衣、皮包、高档香烟等物品总价值5.6万元。经过民警大量工作,近日,在双台子区胜利街市中医院附近,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抓获。

  据查,这两个小偷还有多起拎包盗窃的犯罪行为,民警在陈某某的家中查获大量的皮包、皮夹克、皮鞋等物品及镊子等作案工具。目前二人已被刑拘,此案正在深挖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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