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乘摩托车被撞获赔4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6:58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石峻峰)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驾车,与一辆小客车擦挂,摩托车上的乘客被摔成重伤。乘客蒋某将客车车主和摩托车驾驶员统统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40.15万元。

  2003年6月18日晚8点左右,一辆挂靠在某客运公司的小客车,在南岸区青青佳苑路段,与从迎面驶来的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擦挂,摩托车上的乘客蒋某被摔成重伤。经调查,摩托车驾驶员没有驾驶执照且酒后驾车。蒋某住院203天,被诊断为特急性颅骨损伤等。市公安
局交通管理局第九支队作出责任认定书,小客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蒋某不负责任。

  蒋某出院后,将摩托车和客车驾驶员以及客运公司全部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续医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40.15万元。日前,南岸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客车驾驶员赔偿281050元,客运公司承担垫付责任;摩托车驾驶员赔偿120450元。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