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债诈骗钱款“老公安”成阶下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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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8:41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上海电(杨金志梁宗)原浙江象山县公安局退休人员柏解福为偿还个人债务,私自冒用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诈骗巨额钱款。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他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柏解福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2001年,柏解福从公安部门退休后下海经商。他与上海鸿大营造公司签订协议,承包
随后,柏解福又以鸿大营造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身份,与上海宏筑岩土钻探服务公司签订了“封浜小区”的桩基工程的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柏解福以资金紧张需向“上家”支付费用为由,向宏筑岩土钻探服务公司总经理陈某提出暂借10万元的要求。柏解福随即,将这笔借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 ||||||||